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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第五届中国水晶及玻璃制品博览会
创意精品大奖赛评奖办法
(一)评奖目的
本次大奖赛本着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选拔出一批高品质、高创意的佳作。
(二)评奖机构及职责
本次评奖活动由2009第五届中国水晶及玻璃制品博览会组委会主办,并全面负责大奖赛的各项组织工作。
组委会下设评奖办公室,人员由中玻协、浦江县府办、县委宣传部、经贸局、公安局、监察局、科技局、工商局、公证处以及浙江省水晶工艺制品协会抽调人员组成。
(三)奖项设置
本次大奖赛设金、银、铜奖和优胜奖若干名。组委会按参赛作品数的30%左右确定获奖数。获奖作品由博览会组委会授予获奖证书、颁发奖金,并在媒体上予以公布。
(四)评奖程序
1、2009年9月30日前,成立大奖赛评奖办公室,邀请专家制定评分标准。
2、2009年10月10日前由博览会组委会备好21人以上的评委专家库。
3、2009年10月15日17时为参赛作品的收集截止日。作品提交时,由参赛单位(个人)提供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的相关承诺,需专利保护的同时申请专利保护。参展作品由评奖办公室负责保管、登记、布展等,由公安负责安全,监察局、公证处人员监督保管。评奖办在参赛作品收集截止后确定各奖项的数额。
4、2009年10月15日17时后,评奖办公室指定三名工作人员在监察局、公证处的监督下开展工作。指定工作人员在专家库中分组抽取7名专家组成评委会,并对抽中专家发出邀请。如抽中专家不能到位则在同组专家中再抽一名,直至抽足7名专家。同时专家评委到达指定地点集中后做好后勤保障工作。
5、2009年10月16日评奖办公室指定专人在监察局、公证处的监督下对参赛作品进行登记、布展、编号等工作。
6、2009年10月17日专家评委根据评奖办法和评分标准对每件参赛作品进行评分,评分表由专家签名后交指定工作人员装袋封存,监察局、公证处全程实时监督。评分表封存袋交监察局保管。
7、2009年10月20日下午5时统计最终得分,指定工作人员在监察局、公证处监督下开始统计计分工作。参赛作品得分为7名专家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5个得分的平均分。按参赛作品得分从高到低取金、银、铜及优胜奖。
(五)颁奖及宣传
1、在2009年10月20日晚博览会招待酒会上为获奖作品颁发获奖证书、收藏证书。
2、2009年10月20日后,获奖作品在新闻媒体公示、公布,若获奖作品有弄虚作假、侵犯他人权益等情形的,查实后取消获奖资格,收回获奖证书、资金,并在相关媒体上公告。
3、2009年10月20日—10月25日在中国水晶玻璃城三楼展出大奖赛参赛作品。
为确保本次大奖赛的公正、公平及参赛作品的安全,本次大奖赛评奖工作将在浦江县监察局、公证处的全程监督下进行,并严格做好保密工作。
2009第五届中国水晶及玻璃制品博览会组委会
二00九年九月二十七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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